【杂感/王小波文集】夜阑卧听风吹雨

  

  王小波的《黄金时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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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最近在读王小波的书,他的小说总给我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,后来我想到原因了。


    曾经我的一位文史老师告诉过我,真正好的文字是从心里流淌出来的。我相信了,并且一直致力于此。他教给我一种写作方法,那就是没有方法,想到什么写什么,我手写我心。


    那位老师给我们上课时也很有趣,大家先看一个纪录片,或者听完某个讲座,围成一圈,然后开始讲自己的感受。地点我们随意,顺序也很随机。

    我本是一个散漫的人,因此也很喜欢这种无拘束的感觉。就是常犯漫无边际、事无巨细的毛病。可久而久之我也发现,在对那些越细微、越让我留意或者产生某种想法之处,往往也是能引发讨论的地方。因为一旦我说完了自己的感受看到有别人点了头,或者脸上露出了微笑,我就为之振奋了——不是为自己答对了答案,感觉这种东西本无对错,而是我知道,这种感觉就是大家都共有的感觉。

    这个地方文学上有人总结称之为文眼,或者痒处。前者关键薄弱,后者骚动不安。不管叫什么,戳到了就会有人心有戚戚、妙不可言。因此我读着舒服的文字,往往不是那种充满假大空,高大上的描写,每当我读一些文字感觉心中一片湿润,一片至诚,柔软和惊叹的时候,才会产生“那大概才是文字和学问的妙用”的体悟。


    王小波的小说就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味道。乍一看你觉得他写的啰嗦,好像减少一大段对他的小说并无影响,你端着他的书看,觉得这里可以不要,那里可以丢掉。但好像除去这些,文章所剩无几了。它就是一整块整体,读者觉得写得精彩的就那几段落,可是没了前面的拉家常,就变得平淡无奇。

    比如他写《革命时代的爱情》,前面写了几千字在豆腐厂的荒唐事;写黄色的烟囱里涌出紫色的烟雾,与紫色的天空混为一体,使他产生了天空是从烟囱里出来的超现实主义想法。他一个字没有提到大跃进,但有历史感的人一下子就有了画面。

    王小波不像个文人墨客,你读他的文字有一种俗不可耐的生活情趣,但又有一种超脱于世的疏离。打雷要下雨,下雨要打伞,春天里有百花香。你看他笔下的人行为举止像是个流氓,却又以一种无人能及的赤子之心在看待周遭。好家伙,活脱脱花丛里钻出来个鲁智深!

    因此倘若一个人,他没有收到过任何形式的阉割,他举止不同、思想尖锐,即使不站在舞台中间,不论他站在哪里,都引人注目。这样的人自古以来是有称呼的,叫草莽英雄。王小波就是这样一个文坛中的草莽英雄。他曾经说过:


    “在我看来,春天里一颗小草的生长,它没有什么目的。风起时一匹公马发情,它也没有什么目的。草长马发情,绝非表演给什么人看的,这就是存在本身。我要抱着草长马发情的伟大真诚去做一切事,而不是在人前羞羞答答的表演。在我看来,人都是为了要表演,失去了自己的存在。”   


    没有目的,要知道目的是个中性词。有好的目的,坏的目的。当他说没有目的的时候,是把前面两种否定掉了,这就有点像庄子讲的故事。庄子总是喜欢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和人,以此寓理。

    比如他讲有个朋友对他说,自己家里有种树,名叫椿树,其树干臃肿巨大无比,却结满了疙瘩;树枝弯弯曲曲,不可绳墨。“立之涂,匠人不顾”。说这树生长在道路两侧,匠人路过都不会看它一眼。朋友问他,这样的树能干什么用呢?庄子回答,这段话写的太好了我直接引用下:


    “子独不见狸狌乎?卑身而伏,以候敖者;东西跳梁,不辟高下;中于机辟,死于罔罟。今夫斄牛,其大若垂天之云。此能为大矣,而不能执鼠。今子有大树,患其无用,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,广莫之野,彷徨乎无为其侧,逍遥乎寝卧其下。不夭斤斧,物无害者,无所可用,安所困苦哉!”


    庄子先是说了狸猫和黄鼠狼,说它们为了匍匐于地、为了觅食东奔西走,却不小心落入猎人的机关中受死;又说斄牛,体型与二者不同,但却不能抓老鼠。可见任何生物,若是把它当成是个物品,总会有缺陷没用之处。因为生命本来没有企图。

    最后庄子得出:如今这树既然“无用”,为何不把这它种在无人之野,然后你就能自得徘徊于树旁,优游卧于树下。岂不美哉!何患无用?

    这就是“无所可用,安所困苦”——当草尖叶蔓穿过你的发,阳光树荫爬上你的脸,耳边是虫鸣夏风,恐怕连鼻腔中的空气都是一股逍遥散的滋味了。此时此刻你哪还有什么大树无用的想法呢?万物与你为一体。在这样的人眼里,人间处处好时节。

    后来等我看了黑格尔以后才发现,原来庄子是个唯心主义者,他的话换而言之叫做“存在即是合理”,王小波也是这个味道。王小波里的王二说他喜欢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因为书名句式。我也喜欢,因为霍乱和爱情并不相干,这就应了庄子中“无所可用,安所困苦”的道理。所以王二说他是个悲观者,我是不相信的,在我看来,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和乐观者。

    说到乐观唯心,又要说起王小波的小说的另一个特点,他不忌讳描写性爱,甚至在用一种诡幻又童真的口吻在讲述。要说敦伦,本是一件俗事吧,他写得充满灵气:

    

    “天又蓝又亮,以致阴影里都是蓝黝黝的光。忽然间我心里一动,在她红彤彤的身体上俯身下去。我都忘了自己干了些什么了。我把这事说了出来,以为陈清扬一定不记得。可是她说,“记得记得!那会儿我醒了。你在我肚脐眼上亲了一下吧?好危险,差一点爱上你。”


    这一段妙在哪里呢?我觉得大概是其中的色彩朦胧。中国文字就是这么精妙,我们说一个美人,无需所言,只用说“若有人兮山之阿”,而七个字中只有三个字有实景,分别是人、山、阿,剩下的都没有什么含义。可你读起来,脑海中有个衣衫飘渺的人影,在高不可攀的山巅,那画面就美了。只因不着一字,所以尽得风流。


    纵观世界名画,很有意思,西方喜欢在画中描绘裸体的美,当然这和希腊时的美学和民风有草蛇灰线的联系。小时候就爱端着画册看,最喜欢干的事情是数波提切利那副《维纳斯的诞生》中飞落的花朵,我欣赏不来抽象派,最爱的画家是安格尔。我爱他笔下的女人,《大宫女》、《泉》,她们的身体有温度,眼中有灵魂。那些色彩明暗,非神仙不可画出;那些曲线轮廓,已超出了肉欲直达善美。

    在中国人这里,美还是美,是另一种不显山不露水。有位老师问过我,你看,假设有一副黑白山水画,有竹林流水,有怪石嶙峋,还有一个人戴着斗笠在山间行走——这时如果要改成这个人在黑夜里走该怎么画呢?

    我想了很久没想出来,但我知道绝不是把画面涂黑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最后揭晓谜题:哈哈,只需要在人手里画上一个灯笼即可。



    可爱的王小波先生曾经在《黄金年代》里写这样一段话,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:

   

    “那一天我二十一岁,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,我有好多奢望。我想爱,想吃,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,后来我才知道,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,人一天天老下去,奢望也一天天消逝,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。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。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,什么也锤不了我。”

  

    这段文字中心思想无他,不过是人总会想吃,想爱,想要成为云,但也总是希望落空、白马走西风。当人面对如此坦诚,应该有什么心态?恐怕就像他说的,不怀有目的,如同看草长莺飞马发情罢了。

    于是王先生,在人人都说假话的年代,在真实是一种罪恶的年代,在无所适从的彷徨年代,他的真心就像是那盏灯笼。一个人只要手里握着灯笼,就能在刹那间点亮整个黑山白水。

    张竹坡读《金瓶梅》,说生仿效之心的是禽兽,生欢喜之心的是小人,生厌恶之心的是君子,生悲悯之心的是佛。

    我怀疑其实人们读张竹坡这句话也生误解了,因为种种心情大可不必分那么开。人之机心也重重,你又怎觉察到自己一瞬间的念头?且念头向来不是绝对的,往往在一瞬间起了欢喜,紧接着想要效仿,然后对自我产生厌恶评判……念头就是如此车轱辘在不停反复转动,至于最后一步的悲悯,也许有也许无,但总而言之,没有那个人是百分之百的禽兽、小人、君子。

    有人说不到一定年岁不要读红楼梦,我想,不到一定时候也不能读王小波。就好比道家讲功成身退,一个还没有功成的人哪来的身退呢?一个一生都还没过完的人,何来评断何为黄金年代?

    因此,还是界限不清吧!还是了无机心罢!毕竟有些事情本是浑然天成,无需雕琢,妙不可言。不信,请读下一句,并尝试写下一万字关于文学意境的赏析。


    夜阑卧听风吹雨,铁马冰河入梦来。

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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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好奇搜了下王小波的英译作品选本《Wang in Love and Bondage》,收入小说《2015》、《黄金时代》(The Golden Age)和《东宫·西宫》(East Palace, West Palace),起这个名字翻译家说有两个原因,非常有意思。

    其一,在王小波的许多作品中,主人公都叫王二,王小波自己也姓王,并且对于外国人来说,王是他们最熟悉的中国姓氏之一。

    其二,书名取自D.H.劳伦斯的《恋爱中的女人》Woman in Love 和毛姆的《人性枷锁》Of Human Bondage ,带有戏仿的味道,这种反讽幽默的表达方式也正是王小波的风格之一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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